个人网站联盟服务协议书
本个人网站联盟服务协议书,是对杭州松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www.3guo.cn时尚三国品牌男装网 (以下简称为“时尚三国”)及根据本协议注册为时尚三国个人网站联盟会员的自然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之约定。您注册为时尚三国个人网站联盟会员,即视为您同意接受本协议的约束,并愿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享受您的权利,并履行您的义务。您必须保证,您已仔细阅读、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协议条款。
第一条 术语定义:
1、用户:通过个人网站联盟会员网站上的推广链接,访问时尚三国网站并在时尚三国网站进行商务活动或其它相关活动的因特网用户。
2、推广服务费:按照本协议书第二条,时尚三国需支付给个人网站联盟会员的费用。
3、RD,Return Day,推广效果认定期(30天跟踪注册+注册会员360天下单分佣),指时尚三国认可用户有效购买行为的期限,即用户通过个人网站联盟会员设置的推广链接到达时尚三国网站浏览, 在效果认定期内(比如RD=30天),未通过联盟会员而直接浏览时尚三国网站(客户须使用同一台电脑方能认定)并产生了注册,此注册客户依然绑定为个人网站联盟会员的有效拓展客户,其产生的有效订单可参与个人网站联盟会员的业绩分成。
4、正确推广,联盟会员仅能在其网站中投放时尚三国未被修改的推广代码带来用户,不可诱导用户,更不可欺骗客户,不可在百度、GOOGLE等搜索引擎上购买“3guo”“时尚三国”等关键词来推广。不得使用域名中包含“3guo”的域名或与3guo相同或近似的域名,比如3guos等,来推广3guo的产品。未经时尚三国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时尚三国的名称、商标和logo。不得在甲方官方网站(www.3guo.cn)任意处以商品评论、论坛帖等任何形式的推广。杭州松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此有最终解释权。
5、可提成订单:用户订单不处于取消、待确认、已退货、等待发货等几种状态,且没有使用不允许订单提成的优惠券(红包等),这样的订单为联盟会员可提成订单。
6、订单金额:订单中包含商品的总金额(折扣后的),不包括订单中用户支付的运费和附加费。
7、附加费:货到付款手续费。
9、出库金额:发货订单的订单金额之和,包括因换货出库的商品金额。
10、入库金额:退货商品的总金额,包括因换货入库的商品金额。
11、可提成金额:订单生成30天内的出库金额(即购买的)-订单生成30天内的入库金额(即退掉的)-优惠券或红包金额。
12、通用条款:是指所有接受本协议约束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应遵守的规定,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个人网站联盟会员操作流程
1、您首先在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基础上,进行注册,一旦注册成功,您将被视为时尚三国个人网站联盟会员,享受个人网站联盟会员的权利,并履行个人网站联盟会员的义务。
2、您成为时尚三国个人网站联盟会员后,您将获得时尚三国个人网站联盟会员账号及密码,请您在注册成功后,立即修改您的登录密码,并妥善保管;因为您的原因造成密码遗失,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将会由您自行承担。
3、您在登录时尚三国网站个人网站联盟会员账号后,应立即填写您的完整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您的银行结算账号(目前支持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支付),您应真实、准确、完整的提供该信息,如因您提供的银行账号信息不完整、错误而导致时尚三国无法向您进行结算的,将由您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您注册为时尚三国个人网站联盟会员后,可自行在您的网站上上载时尚三国产品广告代码,但您必须保证不得对时尚三国的产品代码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
5、用户可通过您在您的网站上设置的时尚三国的广告链接,访问时尚三国品牌男装网,时尚三国将根据系统统计及本协议的约定计算您的推广费用。
6、您应明确:时尚三国现行退换货周期为15日,时尚三国有权根据客观情况及自身经营状况变更退换货周期,该种变更无须获得您的同意,时尚三国仅须在发生此种变更时提前5日以电子邮件或网站公告形式通知您。
7、时尚三国若提高/降低推广服务费的支付标准,将提前5日以电子邮件或网站公告形式告知您,您如对时尚三国变更后的推广服务费支付标准有异议的,应于收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以电子邮件或书面方式提出;如在您收到通知邮件后5日内未进行回复,也未提出任何异议的,视为您认可时尚三国的该等变更,新的推广费标准将于您收到电子邮件之日起5日后或在公告所载日期生效;新的推广服务费支付标准生效后,自生效之日起,双方以新的支付标准进行结算。
第三条 推广服务费及支付
1、时尚三国与您,自您成功注册为时尚三国个人网站联盟会员之日起建立CPS(COST PER SALES,即按实际销售提成推广服务费模式)推广合作关系。推广服务费的支付条件比例由时尚三国确定;您注册为时尚三国个人网站联盟会员的行为即表示您完全接受本条款之约束。
2、只有按本协议规定的可提成订单参与提成并计算您可获得的推广费。
3、双方推广服务费确认和说明:在推广期内,时尚三国每月按双方合作产生的实际可提成订单金额向您支付推广费,分成比例为:
(1)全站对于动态360分佣,暂定按20%分成(如有调整,按第二条的第7项处理);
(2)永久分佣,暂定按10%分成(如有调整,按第二条的第7项处理)。
4、结算:
4.1 时尚三国在第三个月的前三个工作日统计并制作您的第一个月收益报表,并提供给您。
4.2 您如对时尚三国提供的收益报表存在异议,应在收到收益报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提出;如在前述期限内未提出的,则视为您完全认同时尚三国提供的收益报表,时尚三国将据此与您进行结算。
4.3 如您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的,则时尚三国将与您共同对异议订单进行核对,并以此次核对结果为最终结算依据。
4.4 时尚三国于第三个月的第15个工作日前后向您支付第一个月的推广费,以此类推,之后每月第15个工作日前后向您支付推广费。
4.5 您应明确:如果每月时尚三国向您支付的推广费超过人民币800元整,则时尚三国将会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对超过800元的部分按照国家规定代扣劳务税后,向您支付剩余款项。
4.6 时尚三国与您共同确认:每月的起结金额为人民币伍拾元整,不到伍拾元的,将累积到下一结算周期一并结算。协议终止时,不受起付金额限制。
第四条 时尚三国的责任和义务
1、时尚三国保证不会通过个人网站联盟会员之推广销售非法商品。如果因时尚三国违反上述内容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时尚三国自行承担。
2、时尚三国将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个人网站联盟会员支付推广费。
3、时尚三国有权自行决定与其自身经营相关的政策、规定,如该种决定可能影响到本协议的履行的,时尚三国将依据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及方式,提前通知个人网站联盟会员;个人网站联盟会员不能接受时尚三国政策及规定变更的,应通知时尚三国,并自新的政策及规定生效之日本协议终止。
4、对于通过个人网站联盟会员推广而购买时尚三国产品的顾客,时尚三国负责发货、退换货、维修、售后服务等与销售商品相关的行为。
5、时尚三国根据自身判断,认为个人网站联盟会员正在进行或即将进行可能损害时尚三国利益的活动时,有权立即冻结该个人网站联盟会员的联盟账号,并有权要求个人网站联盟会员立即停止一切与时尚三国相关的活动,个人网站联盟会员应在收到时尚三国通知之日起,立即停止相关活动并中断、删除所有与时尚三国相关的推广链接。
6、时尚三国指定的个人网站联盟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负责人:吴辰飞
电子邮箱:wucf@3guo.cn
上述人员发生变化时,时尚三国将提前5个工作日以电子邮件或网站公告形式通知个人网站联盟会员。
7、时尚三国有权经提前10天以电子邮件或网站公告、站内信息等形式通知个人网站联盟会员而终止本协议,协议的终止不影响双方此前已经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本协议终止后,时尚三国有权撤销个人网站联盟会员之联盟账号。
第五条 个人网站联盟会员的责任和义务
1、为了服务的顺利、平稳进行,个人网站联盟会员应尽最大努力保证平台运行的稳定性。
2、个人网站联盟会员在提供服务时如有下列行为,时尚三国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2.1 未经时尚三国同意,将服务过程中得到的信息向第三者公开或转发。
2.2 申请破产并开始清算、公司停业整顿期间或有不履行债务等的不良记录。
2.3 因停业、倒闭等理由停止支付的。
2.4 在与本服务运营有关的事项范围内,个人网站联盟会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时。
2.5 客观上被视为与犯罪有关的行为。
2.6 其他明显的非正当行为。
3、个人网站联盟会员在提供服务时获取的时尚三国各项信息,未经时尚三国同意不得泄漏给第三方,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家政府部门要求的情况时除外。
4、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个人联盟网站只能以合同中明确规定的正确的方式推广,否则时尚三国可就违规当月业绩不予结算。
5、时尚三国有特殊要求时,双方另立协议。
6、广告创意的所有权在于提供者,未经提供者的同意,个人网站联盟会员不得以盈利为目的擅自使用。
第六条
本协议的生效,并不代表时尚三国与个人网站联盟会员之间存在任何隶属、代理关系,个人网站联盟会员不得以时尚三国代理商或时尚三国分支机构、子公司等名义对外进行宣传,亦不得擅自使用时尚三国商标、名称或LOGO等。
第七条 免责条款
1、由于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如软件、系统服务设备维护、检修等不得已情况,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电信线路服务中止等)等因素无法正常提供服务,双方可免于承担责任。
2、因市场的不可预测性及变化性,及各个人网站联盟会员的操作、经营方式的不同,个人网站联盟会员的收入将不可预测,时尚三国不能保证个人网站联盟会员获得预期的收入。
第八条 保密条款
1.个人网站联盟会员知悉自时尚三国获知或获准使用的硬件、软件、程序、密码、商品名、技术、许可证、专利、商标、LOGO、技术知识和经营过程是时尚三国的合法所有,个人网站联盟会员对此无任何权利或利益,亦不会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2.个人网站联盟会员在合作期间获知的时尚三国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须保密的事项,在协议期间及协议终止后两年内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公开。
3.个人网站联盟会员承诺并保证:其对根据本协议获知的时尚三国销售数据、销售信息、订单信息、顾客购买行为及本协议内容等进行严格保密,不会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亦不会向任何不相关之雇员、代理人、顾问等进行披露;同时,个人网站联盟会员有义务告知其因履行本协议而必须获知该等信息的雇员、联盟方,该等信息是保密信息,并就其雇员、联盟方的侵权或违约行为向时尚三国承担责任。
4. 以上保密条款并不因本协议的解除和终止而失效。
第九条 其它
1、本协议自您成功注册为时尚三国个人网站联盟会员之日起生效,您停止为时尚三国进行推广或时尚三国冻结、撤销您的联盟账号之日或出现本协议约定情形时,本协议终止。
2、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的,自电子邮件成功自发送人处发送之时,视为对方收到该通知;以传真形式发送的,自传真完成发送之时,视为对方收到该通知;以快递形式发送的,以对方签收之日或发出之日起5日后视为对方收到该通知。
3、时尚三国将通知发送至个人网站联盟会员注册时指定的电子邮箱,或自联盟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即视为个人网站联盟会员收到时尚三国通知。
4、未尽事宜,双方应平等、友好协商,以合理解决问题的态度积极解决问题。如协商未果,可就该纠纷向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网络联盟营销服务通用条款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该通用条款的有效期间与本协议有效期相同,本协议及该通用条款构成完整协议。
网络联盟营销服务通用条款
本通用条款,适用于所有与时尚三国签订《联盟协议书》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所有前述人员均应遵守本通用条款之相应规定。本通用条款,作为联盟营销服务协议书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条 时尚三国网络联盟会员,应遵守时尚三国关于网络联盟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签订的书面协议书条款、时尚三国联盟网站发布的联盟管理规定、联盟网站操作规范及流程、时尚三国以电子邮件或公告形式发布的管理规定等内容。
第2条 网络联盟会员确认:时尚三国有权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联盟网站相关政策及规定、调整本通用条款之内容,时尚三国调整联盟网站相关政策及规定或调整本通用条款之内容的,将以电子邮件或公告形式通知联盟会员,联盟会员如不同意该等变更,应于收到时尚三国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双方可进行结算,提前终止合约,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如联盟会员在收到时尚三国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任何异议,视为联盟会员接受时尚三国政策及规定之变更;变更于通知注明之日期生效。
第3条 联盟会员在与时尚三国合作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3.1 未经时尚三国许可,不得以时尚三国名义进行任何市场推广活动;不得以任何方式误导消费者,使其误认联盟会员是时尚三国的子公司、分公司、关联公司、代理商或其他时尚三国授权的折扣站点等。
3.2 联盟会员链接或向第三方进行推广时发送的时尚三国网站或网页内容,应是经时尚三国许可的,不得将任何未经时尚三国许可或已过期或擅自修改的网站或网页内容进行链接或向第三方进行发送;
3.3 未经时尚三国许可,不得复制时尚三国网站内容,不得冒充时尚三国官方网站,不得使用任何可能导致第三方误认为联盟会员是时尚三国的文字、图片或使用其他可能导致第三方误认的方式进行推广;
3.4 不得在任何搜索引擎上购买与时尚三国产品名称或时尚三国名称、商标、logo、域名相同或近似的关键字(词),或包含前述内容的关键字(词),不得购买时尚三国已购买的关键字(词);
3.5 不得注册、使用与时尚三国商标、名称及域名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域名,不得注册、使用包含时尚三国商标、名称或域名的商标或域名。
3.6 联盟会员所有对时尚三国的宣传图片、文字均应与时尚三国发放给联盟渠道的一致,联盟会员自行进行大规模的邮件、短信、礼品卡及特殊促销活动时,必须事先获得时尚三国书面确认及授权,未经时尚三国许可,不得进行前述活动。
3.7联盟会员在进行推广时,不得在宣传文字及图片上以任何方式误导客户,提出与时尚三国网站完全不一致的促销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运用不符合事实的“免费、特价、返点”等字样或类似方式。
3.8 如联盟会员经甲方许可,可以以EDM形式或短信群发形式进行推广的,联盟会员进行的推广内容,必须经时尚三国书面(包括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确认,且必须在时尚三国许可的时限内发送,不得超期发送。
第4条 联盟会员应严格管理及控制其旗下会员,应与其会员签署协议书,督促其会员在为时尚三国进行推广时,遵守时尚三国相关规定及政策,所有联盟会员应遵守之规定,联盟会员旗下之会员亦应遵守,如联盟会员旗下会员出现违规现象,时尚三国将依据协议约定,对联盟会员进行相应处罚,并追究联盟会员之违约责任。
第5条 违约责任
5.1 如联盟会员违反双方签署的《联盟协议书》及本通用条款的约定,时尚三国有权对联盟会员违约违规期间产生的业绩不予结算,并有权视联盟会员违规情节轻重,单方提前终止双方之合作。
5.2 如联盟会员违反《联盟协议书》及本通用条款的约定,其违约违规行为给时尚三国造成损失或损害的,时尚三国有权就该等损失或损害要求联盟会员进行赔偿。
5.3 联盟会员应明确:如果联盟会员或联盟会员旗下会员出现本协议第3条之行为,其不但构成对时尚三国的违约,亦构成对时尚三国合法权益的侵犯,时尚三国保留移交司法部门处理的权利。
第6条 其他
6.1 本通用条款是双方《联盟协议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联盟会员确认:其已认真阅读本通用条款之内容,并承诺严格遵守本通用条款之规定。
公司性质网站联盟服务协议书
本网站联盟服务协议书,是对杭州松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拥有的时尚三国品牌男装网www.3guo.cn(以下简称为“时尚三国”)及根据本协议注册为时尚三国公司性质网站联盟会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之约定。您首先应是公司性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方可依据本协议注册为时尚三国公司性质网站联盟会员,如果您是个人,请按照个人网站联盟会员注册流程进行注册;您注册为时尚三国公司性质网站联盟会员,即视为您同意接受本协议的约束,并愿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享受您的权利,并履行您的义务。您必须保证,您已仔细阅读、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协议条款。
第一条 术语定义:
1、公司性质联盟会员:是指依据本协议注册为时尚三国联盟会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应是依法设立,并有权独立对外从事经营活动;
2、推广:是指公司性质联盟会员将时尚三国推广创意展示在己方所有或有经营权的网站上的行为。
3、访问者:通过公司性质的联盟会员网站上的时尚三国推广创意,访问时尚三国网站(本协议中是指且仅指时尚三国运营的网址为www.3guo.cn的网站)并进行商务活动或其它相关活动的因特网用户,访问者也称为用户。
4、推广服务费:按照本协议书第二条,时尚三国需支付给公司性质的联盟会员的金额。
5、RD(Return Day),即推广效果认定期(30天跟踪注册+注册会员360天下单分佣;永久分佣的按书面合同另行约定),指时尚三国认可公司性质联盟会员推广效果的期限,即,用户通过公司性质联盟会员网站到达时尚三国网站浏览后,在一定期限内未通过公司性质联盟会员网站而直接浏览时尚三国网站(用户须使用同一台电脑方能认定)并注册,时尚三国认可此期限内产生的注册会员为公司性质联盟会员绑定的拓展会员(动态360分佣合作模式,自注册日起360天内的有效订单,联盟会员均可参与分成),本协议中约定的cookies跟踪注册认定期统一为30天(RD=30天)。
6、正确推广,公司性质的联盟会员网站只能在己方所有或运营的网站中投放时尚三国未被修改的广告代码带来用户,不可诱导用户,更不可欺骗用户,不可在任何搜索引擎(如百度、GOOGLE等)上购买“3guo”“时尚三国”及与上述词汇雷同、错拼、分拆组合等相关关键词来推广。不得使用域名中包含“3guo”的域名或与3guo相同或近似的域名,比如3guos等,来推广时尚三国的产品。不得在时尚三国官方网站(www.3guo.cn)任意处以商品评论、论坛帖等任何形式的推广。未经时尚三国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时尚三国的名称、商标和logo。未经时尚三国同意,不得以EDM形式进行推广。
5、可提成订单:用户订单不处于取消、待确认、已退货、等待发货等几种状态,且没有使用不允许订单提成的优惠券(红包等),这样的订单为联盟会员可提成订单。
6、订单金额:订单中包含商品的总金额(折扣后的),不包括订单中用户支付的运费和附加费。
7、附加费:货到付款手续费。
9、出库金额:发货订单的订单金额之和,包括因换货出库的商品金额。
10、入库金额:退货商品的总金额,包括因换货入库的商品金额。
11、可提成金额:订单生成30天内的出库金额(即购买的)-订单生成30天内的入库金额(即退掉的)-优惠券或红包金额。
12、通用条款:是指所有接受本协议约束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应遵守的规定,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公司网站联盟会员注册流程
1、您首先在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基础上,进行注册,一旦注册成功,您将被视为时尚三国公司性质网站联盟会员,享受公司性质网站联盟会员的权利,并履行公司性质网站联盟会员的义务。
2、您成为时尚三国公司性质网站联盟会员后,应立即登录时尚三国网站联盟账户,并详细填写公司信息、联系方式及收款账户信息(请注意:公司名称及相关银行账户信息应与您注册时使用的公司名称保持一致),您应真实、准确、完整的提供该信息,如因您提供的信息不完整、错误、与注册信息不一致等原因导致时尚三国无法联系您或无法向您进行结算的,将由您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您依照本协议注册为时尚三国公司性质联盟会员后,即可开始按照本协议明确约定的方式进行推广;您可自行在您的网站上上载时尚三国产品推广代码,但您必须保证不得对时尚三国的产品推广代码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
4、用户可通过您的网站上设置的时尚三国的推广链接,访问时尚三国网站,时尚三国将根据系统统计及本协议的约定计算您的推广费用。如果您每月为时尚三国进行推广获得的推广服务费达到人民币伍仟元(包括5000元)以上,则您必须与时尚三国签署书面联盟协议后方可进行结算。
5、您应明确:时尚三国现行退换货周期为15日,时尚三国有权根据客观情况及自身经营状况变更退换货周期,该种变更无须获得您的同意,时尚三国仅须在发生此种变更时提前5日以电子邮件、网站公告或站内信的形式通知您。如果您不同意该等变更,则您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6、时尚三国若提高/降低推广服务费的支付标准,将提前5日以电子邮件、网站公告或站内信的形式告知您,您如对时尚三国变更后的推广服务费支付标准有异议的,应于收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以电子邮件或书面方式提出,您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的履行;如在您收到通知邮件后5日内未进行回复,也未提出任何异议的,视为您认可时尚三国的该等变更,新的推广费标准将于您收到电子邮件之日起5日后或在公告所载日期生效;新的推广服务费支付标准生效后,自生效之日起,双方以新的支付标准进行结算。
第三条 推广服务费及支付
1、时尚三国与您自您成功注册为时尚三国公司性质网站联盟会员之日起建立CPS(COST PER SALES,即按实际销售额提成推广服务费模式)推广合作关系。推广服务费的支付条件及比例依据本协议确定;您注册为时尚三国公司性质网站联盟会员的行为即表示您完全接受本条款之约束。
2、双方推广服务费确认和说明:在推广期内,时尚三国每月按双方合作产生的实际可提成金额向您支付推广服务费,比例为:
(1)全站对于动态360分佣,暂定按20%分成(如有调整,按第二条的第6项处理);
(2)永久分佣,暂定按10%分成(如有调整,按第二条的第6项处理)。
3、数据的传输机制:时尚三国实时向您传送与访问者所发生的购买行为、订单信息等能够证明访问者购买行为的数据,您可登陆您的联盟账号查看。服务期间,您可同步看到您带来订单的基本情况,如订单状态、订单金额等,但您无权查看用户详细信息,如:姓名,电话,邮箱,及详细购买产品信息等内容。您应确认:该实时数据仅作为您推广效果的参考数据,最终数据以双方确认的收益报表为准。
4、数据的核对:
4.1 时尚三国在您开始推广当月起算的第三个月的前三个工作日制作出第一个月的收益报表(依此类推),发布在您的联盟后台账户中或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您。
4.2 制作出收益报表当月15日前,您应完成收益报表的数据核对,并以电子邮件形式确认;如出现数据误差,您应立即提出,时尚三国与您及时核对处理。
4.3 如果您于当月15日前没有提出异议,也未进行确认的,则视为您完全认同时尚三国提供的收益报表,时尚三国将据此与您进行结算。
4.4 收益报表数据一经确认,即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4.5 如您的当期收益达到本协议约定的起付金额,您应及时向时尚三国提供等金额发票进行财务结算流程。否则累计入下月结算,并依此类推。
5、结算:每月起付金额为RMB200元(包括200元),不到200元的累积到下月结算。协议终止时,不受起付金额限制。
6、票据:您在与时尚三国确认收益报表后,应于3个工作日内向时尚三国开具等金额正规发票,并以快递方式将发票寄给时尚三国。
开票名称:杭州松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发票邮寄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158号4幢北侧4层
收件人:项增钢
7、时尚三国在收到您提供的有效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依据双方确认的收益报表数据向您支付推广服务费。
第四条 时尚三国的权利和义务
1、时尚三国保证不会通过您的推广销售非法商品。如果因时尚三国违反前述内容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时尚三国自行承担。
2、时尚三国将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您支付推广服务费。
3、您理解:时尚三国可能会变更与其自身经营相关的政策、规定,如该种变更可能影响到本协议的履行的,时尚三国将依据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及方式,提前通知您;如您认为时尚三国的该种变更影响了双方的合作基础,则您有权选择提前终止本协议。
4、对于通过您的推广而购买时尚三国商品的用户,时尚三国负责发货、退换货、维修、售后服务等与销售商品相关的行为。
5、如果时尚三国根据某些迹象判定您可能正在进行或即将进行可能损害时尚三国利益的活动时,有权立即冻结您的联盟账号,并有权要求您立即停止一切与时尚三国相关的活动,您应在收到时尚三国通知之日起,立即停止相关活动并中断、删除所有与时尚三国相关的推广链接。
6、时尚三国指定的本协议项下的联系人信息如下:
联系人:吴辰飞
电子邮件:wucf@3guo.cn
人员发生变化时时尚三国将提前5个工作日以邮件形式或网站公告形式通知您。
第五条 公司性质的联盟会员责任和义务
1、为了服务的顺利、平稳进行,您应尽最大努力保证服务方式的灵活性和平台运行的稳定性。
2、您在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推广服务时如有下列行为,时尚三国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2.1 未经时尚三国同意,将服务过程中得到的信息向第三者公开或转发。
2.2 申请破产并开始清算、公司停业整顿期间或有不履行债务等的不良记录。
2.3 因停业、倒闭等理由停止支付的。
2.4 在与本服务运营有关的事项范围内,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时。
2.5 客观上被视为与犯罪有关的行为。
2.6 其他明显的非正当行为。
3、您在签订、履行本协议时获取的时尚三国各项信息,均为时尚三国的保密信息,未经时尚三国同意,您不得泄漏给任何第三方,相关法律法规或国家政府部门要求披露的情况除外。
4、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您只能以协议中明确规定的正确的方式进行推广,否则视为您违约,时尚三国有权就您违规期间的业绩不予结算。
5、您应妥善保管本协议中时尚三国赋予的联盟ID及密码,如因管理不慎发生密码遗失、被盗等情况,您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及责任。
6、时尚三国提供的广告创意的所有相关权利均归时尚三国所有,未经时尚三国书面同意,您不得以任何本协议约定之外的目的进行使用或许可其他第三方使用。
7、时尚三国将依据您在联盟会员账号中填写的联系人、地址及联系邮箱、电话、传真等与您联络,并发送相关通知等,您必须保证前述联系人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否则您将承担因前述信息不实,而可能产生的所有后果,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 时尚三国联盟会员准则:
1、您作为时尚三国联盟会员,应遵守时尚三国关于网络联盟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时尚三国与您签订的书面协议条款、时尚三国联盟网站发布的联盟管理规定、联盟网站操作规范及流程、时尚三国以电子邮件、网站公告或站内信形式发布的管理规定等内容。
2、您应确认:时尚三国有权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联盟网站相关政策及规定,时尚三国调整联盟网站相关政策及规定的,将以电子邮件、网站公告或站内信等形式通知您,您如果不同意该等变更,应于收到时尚三国通知后5日内提出,双方可进行结算,提前终止合约,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如您在收到时尚三国通知后5日内未提出任何异议,将视为您同意接受时尚三国政策及规定之变更。
3、您在与时尚三国合作过程中,不应有下列行为:
3.1未经时尚三国许可,以时尚三国名义进行市场推广活动;
3.2误导消费者,使其误认您是时尚三国的子公司、分公司、关联公司、代理商或其他时尚三国授权的折扣站点等。
3.3未经时尚三国许可,擅自进行推广链接;
3.4将已过期或擅自修改的网站或网页内容进行链接或向第三方进行发送;
4、未经时尚三国许可,您不应复制时尚三国网站内容,不应冒充时尚三国官方网站,不应使用任何可能导致第三方将您误认为是时尚三国的文字、图片或使用其他可能导致第三方误认的方式进行推广;
5、您不应在任何搜索引擎上购买与时尚三国产品名称或时尚三国名称、商标、logo、域名相同或近似的关键字(词),或包含前述内容的关键字(词),不得购买时尚三国已购买的关键字(词);不得注册、使用与时尚三国商标、名称及域名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域名,不得注册、使用包含时尚三国商标、名称或域名的商标或域名。
6、您所有对时尚三国的宣传图片、文字均应与时尚三国发放给联盟渠道的一致,您自行进行大规模的邮件、短信、礼品卡及特殊促销活动时,必须事先获得时尚三国书面确认及授权,未经时尚三国许可,不得进行前述活动。
7、 您在进行推广时,不应在宣传文字及图片上以任何方式提出与时尚三国网站不一致的促销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运用不符合事实的“免费、特价、返点”等字样或类似方式。
8、如您违反时尚三国联盟会员准则,时尚三国有权对您违约违规期间产生的业绩不予结算,并有权视您违约违规情节轻重,单方提前终止双方之合作。您违反本准则之约定,不但构成对时尚三国的违约,亦有可能构成对时尚三国合法权益的侵犯,时尚三国保留移交司法部门处理的权利。
第七条 知识产权相关约定
本协议的生效,并不代表时尚三国与您之间存在任何隶属、代理关系,您不得以时尚三国代理商或时尚三国分支机构、子公司等名义对外进行宣传,亦不得擅自使用时尚三国商标、名称或LOGO等。
第八条 免责条款
1、由于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如软件、系统服务设备维护、检修等不得已情况,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电信线路服务中止等)等因素无法正常提供服务,双方可免于承担责任。
2、因市场的不可预测性和各网站经营方式等的不同,您的收入将不可预测,时尚三国不保证您获得签署、履行本协议时所预期的收入。
第九条 保密条款
1. 双方保证一方根据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而获知或获准使用的另一方的硬件、软件、程序、密码、商品名、技术、许可证、专利、商标、LOGO、技术知识和经营过程是另一方的合法所有,获得方对此无任何权利或利益,亦不会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2.双方在合作期间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须双方保密的事项,在协议期间及协议终止后两年内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公开。
3.您承诺并保证:您将对根据本协议获知的时尚三国销售数据、销售信息、订单信息、时尚三国用户购买行为等进行严格保密,不会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亦不会向任何与您不相关之雇员、代理人、顾问等进行披露;同时,您有义务告知因履行本协议而必须获知该等信息的雇员、代理人、顾问,该等信息是保密信息,并就其您的此类雇员、代理人、顾问的侵权或违约行为向时尚三国承担责任。
第十条 其它
1、本协议自您成功注册为时尚三国公司性质网站联盟会员之日起生效,您停止为时尚三国进行推广或时尚三国冻结、撤销您的联盟账号之日或出现本协议约定情形时,本协议终止。
2、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的,自电子邮件成功自发送人处发送之时,视为对方收到该通知;以传真形式发送的,自传真完成发送之时,视为对方收到该通知;以快递形式发送的,以对方签收之日或发出之日起5日后视为对方收到该通知。
3、时尚三国将通知发送至您注册时指定的电子邮箱,或自联盟公告发布或站内信到达之日起5日后,即视为您已收到时尚三国通知。
4、未尽事宜,双方应平等、友好协商,以合理解决问题的态度积极解决问题。如协商未果,可就该纠纷向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解决。
自由人联盟服务协议书
本自由人联盟服务协议书,是对杭州松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www.3guo.cn时尚三国品牌男装网 (以下简称为“时尚三国”)及根据本协议注册为时尚三国自由人联盟会员的自然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之约定。您注册为时尚三国自由人联盟会员,即视为您同意接受本协议的约束,并愿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享受您的权利,并履行您的义务。您必须保证,您已仔细阅读、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协议条款。
第一条 术语定义:
1、用户:通过自由人联盟会员网站上的推广链接,访问时尚三国网站并在时尚三国网站进行商务活动或其它相关活动的因特网用户。
2、推广服务费:按照本协议书第二条,时尚三国需支付给自由人联盟会员的费用。
3、RD,Return Day,推广效果认定期(30天跟踪注册+注册会员360天下单分佣),指时尚三国认可用户有效购买行为的期限,即用户通过自由人联盟会员设置的推广链接到达时尚三国网站浏览, 在效果认定期内(比如RD=30天),未通过联盟会员而直接浏览时尚三国网站(客户须使用同一台电脑方能认定)并产生了注册,此注册客户依然绑定为自由人联盟会员的有效拓展客户,其产生的有效订单可参与自由人联盟会员的业绩分成。
4、正确推广,联盟会员仅能在其网站中投放时尚三国未被修改的推广代码带来用户,不可诱导用户,更不可欺骗客户,不可在百度、GOOGLE等搜索引擎上购买“3guo”“时尚三国”等关键词来推广。不得使用域名中包含“3guo”的域名或与3guo相同或近似的域名,比如3guos等,来推广3guo的产品。未经时尚三国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时尚三国的名称、商标和logo。不得在甲方官方网站(www.3guo.cn)任意处以商品评论、论坛帖等任何形式的推广。杭州松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此有最终解释权。
5、可提成订单:用户订单不处于取消、待确认、已退货、等待发货等几种状态,且没有使用不允许订单提成的优惠券(红包等),这样的订单为联盟会员可提成订单。
6、订单金额:订单中包含商品的总金额(折扣后的),不包括订单中用户支付的运费和附加费。
7、附加费:货到付款手续费。
9、出库金额:发货订单的订单金额之和,包括因换货出库的商品金额。
10、入库金额:退货商品的总金额,包括因换货入库的商品金额。
11、可提成金额:订单生成30天内的出库金额(即购买的)-订单生成30天内的入库金额(即退掉的)-优惠券或红包金额。
12、通用条款:是指所有接受本协议约束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应遵守的规定,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自由人联盟会员操作流程
1、您首先在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基础上,进行注册,一旦注册成功,您将被视为时尚三国自由人联盟会员,享受自由人联盟会员的权利,并履行自由人联盟会员的义务。
2、您成为时尚三国自由人联盟会员后,您将获得时尚三国自由人联盟会员账号及密码,请您在注册成功后,立即修改您的登录密码,并妥善保管;因为您的原因造成密码遗失,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将会由您自行承担。
3、您在登录时尚三国网站自由人联盟会员账号后,应立即填写您的完整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您的银行结算账号(目前支持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支付),您应真实、准确、完整的提供该信息,如因您提供的银行账号信息不完整、错误而导致时尚三国无法向您进行结算的,将由您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您注册为时尚三国自由人联盟会员后,可自行在您的网站上上载时尚三国产品广告代码,但您必须保证不得对时尚三国的产品代码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
5、用户可通过您在您的网站上设置的时尚三国的广告链接,访问时尚三国品牌男装网,时尚三国将根据系统统计及本协议的约定计算您的推广费用。
6、您应明确:时尚三国现行退换货周期为15日,时尚三国有权根据客观情况及自身经营状况变更退换货周期,该种变更无须获得您的同意,时尚三国仅须在发生此种变更时提前5日以电子邮件或网站公告形式通知您。
7、时尚三国若提高/降低推广服务费的支付标准,将提前5日以电子邮件或网站公告形式告知您,您如对时尚三国变更后的推广服务费支付标准有异议的,应于收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以电子邮件或书面方式提出;如在您收到通知邮件后5日内未进行回复,也未提出任何异议的,视为您认可时尚三国的该等变更,新的推广费标准将于您收到电子邮件之日起5日后或在公告所载日期生效;新的推广服务费支付标准生效后,自生效之日起,双方以新的支付标准进行结算。
第三条 推广服务费及支付
1、时尚三国与您,自您成功注册为时尚三国自由人联盟会员之日起建立CPS(COST PER SALES,即按实际销售提成推广服务费模式)推广合作关系。推广服务费的支付条件比例由时尚三国确定;您注册为时尚三国自由人联盟会员的行为即表示您完全接受本条款之约束。
2、只有按本协议规定的可提成订单参与提成并计算您可获得的推广费。
3、双方推广服务费确认和说明:在推广期内,时尚三国每月按双方合作产生的实际可提成订单金额向您支付推广费,分成比例为:
(1)全站对于动态360分佣,暂定按20%分成(如有调整,按第二条的第7项处理);
(2)永久分佣,暂定按10%分成(如有调整,按第二条的第7项处理)。
4、结算:
4.1 时尚三国在第三个月的前三个工作日统计并制作您的第一个月收益报表,并提供给您。
4.2 您如对时尚三国提供的收益报表存在异议,应在收到收益报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提出;如在前述期限内未提出的,则视为您完全认同时尚三国提供的收益报表,时尚三国将据此与您进行结算。
4.3 如您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的,则时尚三国将与您共同对异议订单进行核对,并以此次核对结果为最终结算依据。
4.4 时尚三国于第三个月的第15个工作日前后向您支付第一个月的推广费,以此类推,之后每月第15个工作日前后向您支付推广费。
4.5 您应明确:如果每月时尚三国向您支付的推广费超过人民币800元整,则时尚三国将会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对超过800元的部分按照国家规定代扣劳务税后,向您支付剩余款项。
4.6 时尚三国与您共同确认:每月的起结金额为人民币伍拾元整,不到伍拾元的,将累积到下一结算周期一并结算。协议终止时,不受起付金额限制。
第四条 时尚三国的责任和义务
1、时尚三国保证不会通过自由人联盟会员之推广销售非法商品。如果因时尚三国违反上述内容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时尚三国自行承担。
2、时尚三国将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自由人联盟会员支付推广费。
3、时尚三国有权自行决定与其自身经营相关的政策、规定,如该种决定可能影响到本协议的履行的,时尚三国将依据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及方式,提前通知自由人联盟会员;自由人联盟会员不能接受时尚三国政策及规定变更的,应通知时尚三国,并自新的政策及规定生效之日本协议终止。
4、对于通过自由人联盟会员推广而购买时尚三国产品的顾客,时尚三国负责发货、退换货、维修、售后服务等与销售商品相关的行为。
5、时尚三国根据自身判断,认为自由人联盟会员正在进行或即将进行可能损害时尚三国利益的活动时,有权立即冻结该自由人联盟会员的联盟账号,并有权要求自由人联盟会员立即停止一切与时尚三国相关的活动,自由人联盟会员应在收到时尚三国通知之日起,立即停止相关活动并中断、删除所有与时尚三国相关的推广链接。
6、时尚三国指定的自由人联盟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负责人:吴辰飞
电子邮箱:wucf@3guo.cn
上述人员发生变化时,时尚三国将提前5个工作日以电子邮件或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自由人联盟会员。
7、时尚三国有权经提前10天以电子邮件或网站公告、站内信息等形式通知自由人联盟会员而终止本协议,协议的终止不影响双方此前已经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本协议终止后,时尚三国有权撤销自由人联盟会员之联盟账号。
第五条 自由人联盟会员的责任和义务
1、为了服务的顺利、平稳进行,自由人联盟会员应尽最大努力保证平台运行的稳定性。
2、自由人联盟会员在提供服务时如有下列行为,时尚三国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2.1 未经时尚三国同意,将服务过程中得到的信息向第三者公开或转发。
2.2 申请破产并开始清算、公司停业整顿期间或有不履行债务等的不良记录。
2.3 因停业、倒闭等理由停止支付的。
2.4 在与本服务运营有关的事项范围内,自由人联盟会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时。
2.5 客观上被视为与犯罪有关的行为。
2.6 其他明显的非正当行为。
3、自由人联盟会员在提供服务时获取的时尚三国各项信息,未经时尚三国同意不得泄漏给第三方,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家政府部门要求的情况时除外。
4、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个人联盟网站只能以合同中明确规定的正确的方式推广,否则时尚三国可就违规当月业绩不予结算。
5、时尚三国有特殊要求时,双方另立协议。
6、广告创意的所有权在于提供者,未经提供者的同意,自由人联盟会员不得以盈利为目的擅自使用。
第六条
本协议的生效,并不代表时尚三国与自由人联盟会员之间存在任何隶属、代理关系,自由人联盟会员不得以时尚三国代理商或时尚三国分支机构、子公司等名义对外进行宣传,亦不得擅自使用时尚三国商标、名称或LOGO等。
第七条 免责条款
1、由于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如软件、系统服务设备维护、检修等不得已情况,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电信线路服务中止等)等因素无法正常提供服务,双方可免于承担责任。
2、因市场的不可预测性及变化性,及各自由人联盟会员的操作、经营方式的不同,自由人联盟会员的收入将不可预测,时尚三国不能保证自由人联盟会员获得预期的收入。
第八条 保密条款
1.自由人联盟会员知悉自时尚三国获知或获准使用的硬件、软件、程序、密码、商品名、技术、许可证、专利、商标、LOGO、技术知识和经营过程是时尚三国的合法所有,自由人联盟会员对此无任何权利或利益,亦不会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2.自由人联盟会员在合作期间获知的时尚三国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须保密的事项,在协议期间及协议终止后两年内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公开。
3.自由人联盟会员承诺并保证:其对根据本协议获知的时尚三国销售数据、销售信息、订单信息、顾客购买行为及本协议内容等进行严格保密,不会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亦不会向任何不相关之雇员、代理人、顾问等进行披露;同时,自由人联盟会员有义务告知其因履行本协议而必须获知该等信息的雇员、联盟方,该等信息是保密信息,并就其雇员、联盟方的侵权或违约行为向时尚三国承担责任。
4. 以上保密条款并不因本协议的解除和终止而失效。
第九条 其它
1、本协议自您成功注册为时尚三国自由人联盟会员之日起生效,您停止为时尚三国进行推广或时尚三国冻结、撤销您的联盟账号之日或出现本协议约定情形时,本协议终止。
2、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的,自电子邮件成功自发送人处发送之时,视为对方收到该通知;以传真形式发送的,自传真完成发送之时,视为对方收到该通知;以快递形式发送的,以对方签收之日或发出之日起5日后视为对方收到该通知。
3、时尚三国将通知发送至自由人联盟会员注册时指定的电子邮箱,或自联盟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即视为自由人联盟会员收到时尚三国通知。
4、未尽事宜,双方应平等、友好协商,以合理解决问题的态度积极解决问题。如协商未果,可就该纠纷向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网络联盟营销服务通用条款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该通用条款的有效期间与本协议有效期相同,本协议及该通用条款构成完整协议。
网络联盟营销服务通用条款
本通用条款,适用于所有与时尚三国签订《联盟协议书》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所有前述人员均应遵守本通用条款之相应规定。本通用条款,作为联盟营销服务协议书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条 时尚三国网络联盟会员,应遵守时尚三国关于网络联盟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签订的书面协议书条款、时尚三国联盟网站发布的联盟管理规定、联盟网站操作规范及流程、时尚三国以电子邮件或公告形式发布的管理规定等内容。
第2条 网络联盟会员确认:时尚三国有权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联盟网站相关政策及规定、调整本通用条款之内容,时尚三国调整联盟网站相关政策及规定或调整本通用条款之内容的,将以电子邮件或公告形式通知联盟会员,联盟会员如不同意该等变更,应于收到时尚三国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双方可进行结算,提前终止合约,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如联盟会员在收到时尚三国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任何异议,视为联盟会员接受时尚三国政策及规定之变更;变更于通知注明之日期生效。
第3条 联盟会员在与时尚三国合作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3.1 未经时尚三国许可,不得以时尚三国名义进行任何市场推广活动;不得以任何方式误导消费者,使其误认联盟会员是时尚三国的子公司、分公司、关联公司、代理商或其他时尚三国授权的折扣站点等。
3.2 联盟会员链接或向第三方进行推广时发送的时尚三国网站或网页内容,应是经时尚三国许可的,不得将任何未经时尚三国许可或已过期或擅自修改的网站或网页内容进行链接或向第三方进行发送;
3.3 未经时尚三国许可,不得复制时尚三国网站内容,不得冒充时尚三国官方网站,不得使用任何可能导致第三方误认为联盟会员是时尚三国的文字、图片或使用其他可能导致第三方误认的方式进行推广;
3.4 不得在任何搜索引擎上购买与时尚三国产品名称或时尚三国名称、商标、logo、域名相同或近似的关键字(词),或包含前述内容的关键字(词),不得购买时尚三国已购买的关键字(词);
3.5 不得注册、使用与时尚三国商标、名称及域名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域名,不得注册、使用包含时尚三国商标、名称或域名的商标或域名。
3.6 联盟会员所有对时尚三国的宣传图片、文字均应与时尚三国发放给联盟渠道的一致,联盟会员自行进行大规模的邮件、短信、礼品卡及特殊促销活动时,必须事先获得时尚三国书面确认及授权,未经时尚三国许可,不得进行前述活动。
3.7联盟会员在进行推广时,不得在宣传文字及图片上以任何方式误导客户,提出与时尚三国网站完全不一致的促销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运用不符合事实的“免费、特价、返点”等字样或类似方式。
3.8 如联盟会员经甲方许可,可以以EDM形式或短信群发形式进行推广的,联盟会员进行的推广内容,必须经时尚三国书面(包括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确认,且必须在时尚三国许可的时限内发送,不得超期发送。
第4条 联盟会员应严格管理及控制其旗下会员,应与其会员签署协议书,督促其会员在为时尚三国进行推广时,遵守时尚三国相关规定及政策,所有联盟会员应遵守之规定,联盟会员旗下之会员亦应遵守,如联盟会员旗下会员出现违规现象,时尚三国将依据协议约定,对联盟会员进行相应处罚,并追究联盟会员之违约责任。
第5条 违约责任
5.1 如联盟会员违反双方签署的《联盟协议书》及本通用条款的约定,时尚三国有权对联盟会员违约违规期间产生的业绩不予结算,并有权视联盟会员违规情节轻重,单方提前终止双方之合作。
5.2 如联盟会员违反《联盟协议书》及本通用条款的约定,其违约违规行为给时尚三国造成损失或损害的,时尚三国有权就该等损失或损害要求联盟会员进行赔偿。
5.3 联盟会员应明确:如果联盟会员或联盟会员旗下会员出现本协议第3条之行为,其不但构成对时尚三国的违约,亦构成对时尚三国合法权益的侵犯,时尚三国保留移交司法部门处理的权利。
第6条 其他
6.1 本通用条款是双方《联盟协议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联盟会员确认:其已认真阅读本通用条款之内容,并承诺严格遵守本通用条款之规定。